【公告、宣導】本校「樹德科技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」修訂。
- 本計畫(詳如附件)業經114年1月15日第1學期第2次「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」會議通過,並於114年1月20日奉郭副校長核准備查在案,本計畫自公告日起實施。1140115_修正通過_樹德科技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v1.3
- 依據本計畫,本校受理不法侵害申訴單位分別為
人事室:受理教職員工於執行職務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事件申訴。
學生事務處:受理學生(須為加害人且為學校工作者)於校園遭受霸凌申訴。
性別平等委員會:受理校園性別事件申訴。
總務處營繕環安組:受理校内環境衛生及物理性危害事件申訴。
- 全校同仁若遇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,可依上述管道進行申訴。
敬 祝
教 安
總務處營繕環安組 敬上 2025.1.20